“圓桌審判”溫情感化失足少年
“圓桌審判”溫情感化失足少年
新天水訊【記者蔚軍平】近日,武山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采用“圓桌審判”方式,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通過“圓桌審判”溫情感化失足少年。
與以往不同,這次庭審現(xiàn)場沒有審判臺,取而代之的是一張圓桌。這種審理方式拉近了法官、檢察官與被告人之間的距離,營造了溫情、寬松又不失威嚴的審判氛圍,最大限度減輕被告人恐懼、抵觸心理,從而更容易接受法官平等的情感傳達和勸導教育,充分體現(xiàn)了司法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和人文關懷。

公訴機關指控,2023年6月,被告人為謀取非法利益,將其銀行卡提供給其上線“跑分”團伙用于流轉(zhuǎn)電信網(wǎng)絡犯罪贓款。后被告人加入該團伙之中,負責尋找銀行卡主、操作卡主手機進行轉(zhuǎn)賬并參與取現(xiàn),非法獲利共計8000余元。
庭審中,法官始終以耐心、柔和的方式釋法說理,庭審環(huán)節(jié)在法理和情理交融下有序進行,在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訴訟權利的同時,讓其深刻明白違反法律的嚴重后果,為迷途少年重返正確道路指明方向。
庭后法官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法庭教育,未成年被告人表示認識到錯誤,今后會好好學習,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法庭對未成年被告人所犯的罪行當庭進行量刑宣判,以未成年被告人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10000元。
近年來,武山縣人民法院在少年刑事審判工作中認真落實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做到寓教于審,懲教結(jié)合,切實維護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下一步,武山縣人民法院將繼續(xù)從“心”出發(fā),以“教”著眼,以“幫”入手,采用更多元、更符合青少年身心發(fā)展需要的方式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將“教育、感化、挽救”方針落到實處,用溫情開導治愈少年傷痛的心,用法治之光照亮少年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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