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員工受傷 保險公司緣何拒賠
企業(yè)員工受傷 保險公司緣何拒賠
新天水訊【記者何慧娟】企業(yè)投保了雇主責任保險,可在員工干活受傷后,保險公司卻拒絕如數(shù)賠付。遇到這種“煩心事”怎么辦?保險公司需要賠償嗎?來看看秦州區(qū)人民法院審理的這起案件。
2021年原告某建筑公司作為投保人,為公司李某等6名雇員在被告某保險公司處投保了雇主責任保險,保險單約定人身傷亡 責任限額55萬元,保險期間為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2年11月 14日。
同年12月,李某在礦山干活時被石頭砸傷,經診斷為右股骨粗隆間骨折等,在醫(yī)院住院治療24天,司法鑒定李某本次損傷評定為九級傷殘。之后,某建筑公司與李某簽訂《工傷和解協(xié)議》 ,賠償李某醫(y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費用186000元。
某建筑公司支付賠償款后,先后多次要求某保險公司進行賠償,雙方對保險理賠款爭議較大未達成一致意見,某建筑公司遂起訴至法院要求某保險公司支付保險理賠款共計186000元。
某保險公司表示,對于該事故屬于保險事故及李某的傷殘等級予以認可,但李某傷殘等級為九級,對應其公司保險條款的傷殘理賠金額為保險限額55萬元的4%即22000元,且誤工費用包含在傷殘理賠金額中。醫(yī)療費用有10%的免賠率,護理費、伙食補助費、后續(xù)治療費保險條款沒有約定,不屬于保險理賠范圍。
那么,本案的傷殘賠償比例該如何確定?
法院審理查明,某保險公司并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其向原告在投保時出具了該保險條款,亦未提供證據證明對上述條款中的傷殘賠償比例表作出了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或者說明,故該傷殘賠償比例表不產生效力。
所以,原告某建筑公司訴請按照55萬元的責任限額乘以20% 計算傷殘賠償金即11萬元符合法律規(guī)定,法院予以支持。關于誤工費,某保險公司辯稱誤工費用已經包含在傷殘賠償金范圍內, 對此上述保險條款中卻對誤工費用單列賠償,故在不超過賠償限額的情況下,誤工費應予理賠。
綜上,秦州區(qū)人民法院裁判某保險公司向某建筑公司給付醫(yī)療費24291元、傷殘賠償金11萬元、誤工費8056元,合計給付理賠金額1423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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