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酒后誤轉錢 庭前調解化糾紛
閨蜜酒后誤轉錢 庭前調解化糾紛
新天水訊【記者何慧娟】因為一次酒后的“誤會”,女子將自己的錢款轉給了閨蜜。事情澄清后,女子想要回錢款,閨蜜卻翻臉拒還。無奈之下,女子將其訴至秦州區(qū)人民法院平南法庭。
李某與常某是多年的閨蜜,過年期間二人與一眾好友喝酒聚會,常某讓另外的好友張某催要一下某地的工程款。李某聽聞,誤以為常某讓張某支付欠款,鑒于張某是自己的好友,李某便將自己微信上的錢轉給了常某。
常某收款后,李某才知悉了事情的原委,遂要求常某退款,常某拒絕。第二天酒醒后,李某再次要求常某退款遭拒。李某無奈將常某起訴至法院。
秦州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認真分析了案情,鑒于雙方是多年好友,組織雙方進行了庭前調解。常某認可收到李某的轉賬,也表示愿意退還,只是目前經濟困難,無法立即付清。最終,在調解員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了分期履行協(xié)議。
該案調解后,原告對調解員表示感謝,在常某拒不退還錢款時,自己實在想不出任何辦法了,也嚴重影響了朋友情誼,既損失了錢財又失去了朋友,被告也表示調解是解決她們之間問題最高效、快捷、便利的方式,通過庭前調解的方式,在她能力范圍內分期履行,既不傷朋友和氣,也積極履行了自己的義務。
此案的順利審結,是秦州區(qū)人民法院平南法庭日常工作的一個縮影。今后,平南法庭干警將更加認真、刻苦投身審判工作,認真分析案情,盡量一站式解決糾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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